问题 | 未签购房合同能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并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不意味着您有权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若债务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债务,那么定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被收回;反之,若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其履行行为未能达到约定标准,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同样,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其履行行为未能达到约定标准,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会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采用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收取购房者的定金。如果购房者未能按时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或者双方对于合同条款存在分歧,大部分开发商可能不会退还定金。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于购房者来说极其不利,使得他们在签订合同时处于被动地位,不得不承受定金不退的压力,从而被迫接受开发商提出的不平等条款,使得自身的真实意愿无法充分体现于合同之中,这无疑违反了合同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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