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一份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揭交易通常分为五个环节,其中一份合同将由业主自行保留,另一份则需交予公司档案部门存档,第三份送至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第四份保存在银行中以作为交易纪录,最后一份则在缴纳契税时作为凭证。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方式的客户来说,他们需要签署的合同数量会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四份。在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进行正式签约。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两个部分,即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需要特别留意以下几点: 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建议您在选购商品房时务必亲临项目现场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该楼盘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就意味着它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要求,此时您应该谨慎考虑,避免贸然交付定金; 其次,请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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