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时间延期10天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者购买房屋后,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约规定按时完成房交,便构成了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但更多地,这是一项违反合同条款的违约行为。针对上述情况,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按照其与买受者签订的合同约定义务,准时向买受者交付具有完整使用性能的商品房。若由于不可抗拒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如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知买受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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