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包方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交付房屋即构成违约,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也需进行赔偿。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诸如继续履行合同条款、采取必要的紧急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行为导致的对方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匹配,这其中还应包含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预期收益。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外,第五百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预期收益; 然而,该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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