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购买后还有资格购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购买后还有资格购房吗 在成功选购了自住型商品住房之后,如果该家庭仍旧符合我市政府现行的购房限制性政策,那么他们便有资格购买普通商品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自住型商品住房的购买者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时起,原则上来讲,五年之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资格申请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对于拥有北京户口的家庭来说,若其名下未曾购置房产或者只拥有一套房产,便具备了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基本条件; 其次,非北京户籍家庭也受到了政策的惠及,只要他们符合相应的购房要求并名下无房,并且能够提供五年(含)以上在京暂住证明以及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就有资格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再者,对于单身人士而言,若想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年龄需达到25周岁以上; 此外,北京户籍的无房家庭以及当前正在轮候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家庭将享有优先购买权。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