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房屋本身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建筑物出现质量问题之际,买家有权宣布解除购买协议,并依据约定条款向卖家追究其违约责任或是补偿确实产生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二条内容明确,由于物业主体构造质量不符合标准无法交付使用权或物业交付使用权后,经过核查,发现该部分仍存在主体构造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利提出解除购买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此项诉求将得到法院的支持。而第十三条则规定,如果物业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正常的生活居住使用,买方同样有权提出解除购买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这一诉求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物业,若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卖方必须承担修复责任;如卖方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22: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