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交房后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由于种种难以预料的因素而无法按原定计划如期交付房产,以至于购房者未能顺利获取房产,则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逾期交房。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时,双方都会对房产的交付时间做出明确的约定,然而在合同到期之后,购房者却迟迟没有收到有关入住手续的通知。针对此类状况,通常在购房合同中会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产,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并且退房的期限通常为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开发商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无法完成交房工作,那么购房者就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采用担保贷款方式付款,但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成功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从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据此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未能成功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进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也可以据此请求解除合同,此时开发商应将已收取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或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