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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有质量问题不收房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实际操作中,当房产存在显著的质量缺陷时,业主有权拒绝对其进行验收接管。因此,消费者在签署相关的购房合同时,应特别关注关于房屋质量方面的具体条款,一旦发现房屋质量与合同所约定的标准相违背或者无法修复,亦或是经过修复后仍然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情况下,均可选择拒绝接受该房屋并请求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若买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则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其进行重新检验。如果经检验确认确实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买方有权选择退房;对于由此给买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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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6: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