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卖方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卖方未能如期交付房屋,则购买方有责任向其发出催告信函,敦促对方尽早完成房屋交接事宜,同时对逾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索赔;倘若在催告信送达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出卖方仍然无法按约交房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说明,那么购买方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出卖方全额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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