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预售证交首付不签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支付首期款项之后,如开发商未能按时与您签署正式合同,那么作为购房者的您有以下两项法律权益可以予以考虑和行使:
首先,您有权主张解除现有合同关系,并要求开发商按照相关法规向您双倍偿还定金,同时将您所支付的首付款全额退还给您; 其次,您亦可选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诉诸于法院,请求开发商尽快与您签署正式合同。若双方在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签署合同的具体期限,您同样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但若开发商在期限届满后仍然未能与您签署合同,您则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按照相关法规向您双倍偿还定金,同时将您所支付的首付款全额退还给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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