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预售合同登记的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预售方必须申请并取得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建设工程规划批准许可证; 其次,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预售方可依法办理预售事项的注册登记手续,进而获取预售许可证书;紧接着,经过对拟出售房屋进行专业评估和审核,预售方需与潜在购买者订立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将该合同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最后,待房屋实际交付给购买者后,预售方应按照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的最终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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