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写购房的定金协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法规要求,买卖房屋之定金协议应涵盖如下核心要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以及该方的营业场所、交易标的物的具体描述与价值、信用额度(即预付金或者订金的数量)产品品质保证、支付方式及期限的商定、契约执行中的职责划分及处置方案、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赔偿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等。
此外,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约定的定金金额,其上限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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