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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房产纠纷案立案多久开庭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不动产纠纷案件提起诉讼后,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所需最少的天数为30日。若决定使用简易程序对此案进行审理,则自接收案件之日起到正式启动庭审为止的时段内,时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且不少于30天。反之,如果选择运用普通程序审理此类争议,则自接案之日起至正式开展庭审前的这段时间不得迟于6个月,同时最短亦不少于30天。
然而,如遇特殊情形导致审理期限需要延长,必须经由本院院长批准方可获取额外的6个月时间。若确实面临紧急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应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等候审批。具体的审理时长将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及所适用的审理程序而定。在普通程序下审理这类案件时,必须保证自立案至正式启动庭审之间的时长不少于30天且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涉及特殊情况者,需额外请求院长批准以获取另外6个月的延期;若需更长期限的延期,则须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等候审批。
至于简易程序的审理,同样要求自立案至正式启动庭审之间的时长介于30天至三个月之间,若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审判时间,仅可在院长批准后再增加一个月的延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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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0: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