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纠纷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纠纷之诉,进入法院立案程序需满足如下条件:
首先,原告须为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相关性的公民或法人等主体; 其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方; 再次,原告应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最后,此案应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之内。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保每位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起诉权。若满足上述立案条件,法院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向当事人发出相应通知;如不符合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对该申请不予受理;对于裁定结果表示不服的原告,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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