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濮阳市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过程中若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通常不构成法律上的违法行为,而应被视为违约事件。
根据相关规定,若经历过催告但卖方未能在三个月合理期限之内履行交房义务,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逾期损失的索赔请求;倘若卖方经催告后仍无法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按时交房,并且未能提供相应的合法解释和理由,那么买方便有权利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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