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去哪起诉再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纠纷若需前往房产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处理,相应的办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请当事人提交相关的起诉状; 其次,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原告向法院提供有关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以及诉讼主张等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步,自收到法院发出的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当事人应在七日内预缴案件受理费及其它可能涉及到的诉讼费用;接下来是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与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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