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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阳天福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所购买的房产出现了延期交房的情况,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催告要求其尽快交付。如果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时间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付房屋,那么您就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您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对因此给您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即第十一条,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买方延迟支付购房款项时,只要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双方均未能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请求解除该份合同,除非双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将被设定为三个月。如果对方当事人并未发出催告,那么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则从解除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果解除权人在此期间内未能行使解除权,那么解除权将会自动消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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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