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倘若任何一方违反该预售合同条款,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义务。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共同签署的协议,其中,商品预售方承诺将在约定的有效期内,并在有效期限内将提前建造完毕的商品房所有权依法转让予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要向预售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约定的时间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受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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