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的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屋订金合同纠纷解决策略的阐述:
首先,若所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范畴,那么应全额退还当事双方已交付的订金; 其次,当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了诸如欺诈行为或重大误解等特殊情形时,当事人可据此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出申请以撤销该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成功撤销合同之后,应全额归还订金; 再者,在合法且生效的合同环境下,需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哪一方为违约方,哪一方为守约方。若支付订金的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其将无权索回已交付的订金;反之,若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则应双倍返还已收到的订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当债务人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订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予以抵扣或直接收回。而对于支付订金的一方,如其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存在瑕疵,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其无权要求返还订金;同样地,对于收取订金的一方,如其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存在瑕疵,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其必须双倍返还已收到的订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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