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在购买房产时,尚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便遗失了购房合同,您只需要废止原有的合同,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即可。 其次,如果是在已经完成预售登记手续之后,并且在办理银行按揭业务之前遗失了购房合同,那么您需要在当地的报纸中发布书面声明,宣布原合同作废。在声明发布满三个月之后,您可以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签署的合同,然后再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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