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产开发商信用债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依照合约规定履行其应尽职责,即可视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行为发生。在此种情况之下,购房者拥有法定权利通过终止合同关系来维护自身正当利益,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对因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承受,并且对购房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譬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此外,若购房者拒绝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可以根据买卖合同中所订立的相关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民事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房地产开发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若开发商仍然无视法律法规,购房者有权进一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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