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住宅楼房的质量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
首先,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规,主体结构通常是指由房屋主要构件相互连接、共同承担各种载荷的平面或立体组合形式,其应具备满足技术标准所规定的强度、刚度以及稳定性等性能要求,例如地基、承重墙等关键部位,一旦出现诸如结构开裂、倾斜乃至坍塌等重大安全隐患时,则可被认定为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 其次,对于足以导致严重影响住户正常生活与使用的质量问题,此类情况主要表现为住房质量缺陷使得购房者无法充分享受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及用途,例如无法正常供应水电、隔音效果未达到国家标准等。 最后,其他常见的质量问题还包括房屋漏水、地面空鼓、墙面涂料剥落等现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