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会产生哪些费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在未按照约定时间正式交付房屋时所产生的补偿款项,其计算起点应为实际交付日期的次日开始;违约赔偿金则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之间浮动,具体标准取决于逾期时间的长短。该项规定将逾期时间划分为两个阶段:逾期不满六十日和逾期超过六十日。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逾期时间未满六十日的话,他们每天需按已支付给买方的房价款万分之三比例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若过期已达六十天或更长时间,那么买受人可根据自身状况选择相应处理方式,包括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货退款等。在此种情形下,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将自动终止,开发商有义务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全额退还买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时还需按照逾期超过六十日的情况,对违约金进行相应赔偿处理。当然,买方亦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此时开发商需承担更为严重的违约责任,即每日需按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比例支付违约金以弥补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的过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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