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判断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房地产纠纷领域的案件,法院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平正义、逻辑推理等正当性原则进行深入剖析并展开公正、严谨且符合社会公德的裁断工作。对于本案所涉房屋产权归属的争议焦点,法庭在审理过程中须先征求房产主管部门的专业咨询意见。例如,假设主管部门赞同双方共同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法院便可在此基础上,明确划分出每位当事人对该房屋所拥有的所有权比例,进而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反之,若主管部门并不支持双方共享权益,那么法院则需在明确每位当事人对该房屋所享有的具体份额后,再赋予相关权利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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