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福山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之际,购房者首先应查阅购销合约内是否对此类事项已有明确规定。若双方在约章中有约定,则依照约定的内容执行;反之,可尝试通过沟通的途径与对方进行磋商,如仍无法达成共识,购房者可选择向相关机构提出调解申请,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促使对方尽快履行其应尽的交房义务,并对因此而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予以相应赔偿。对于延期交付时间长达三个月之久的情况,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求解除该份购销合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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