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风险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开发商未能提供合法且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 其次,楼盘的商业广告可能存在夸大或者虚构事实的情况; 另外,开发商可能会将房产抵押给他人而未进行披露,或者刻意隐瞒预售房源已经被抵押的情况;同样地,开发商也有可能将预售房产再次出售给第三方却并未及时告知买家,甚至故意隐瞒预售房产已经出售的事实; 此外,开发商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办理延迟; 最后,开发商在未经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等。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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