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跟房产证有关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是商品房预售双方根据各自意愿,达成预定的协议书,其中规定预售方需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商品房的建设工程并将其所有权依法移转予预购方,预购方则须向预售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部分房款,且按时接纳商品房。
2、至于“房产证”,它是购房者通过合法的交易行为,获得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后,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对所购买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各项权利的证明文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是由国家依法保障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3、房屋预售合同,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买卖凭证;而房产证,则是由当地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在办理房产证时,必须携带预售合同前往房产管理局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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