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善意第三方权益如何保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手房交易中善意第三方的界定,其含义在于该第三者在取得房产之时并未察觉且不应发现出让人无权处置此房产。
需要明确的是,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效力仅适用于此种情况下的第三者,而不适用于任何其它非法占据者; 若第三人对受让之动产已经实际占有,或者对受让之不动产已经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之后,原所有权人再提出收回该房屋的请求,则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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