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的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房地产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首要的解决途径是由涉诉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在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并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争议之时,必须遵循最初签订合同时确定的法律原则及争议解决机制。若双方在合同中预先设定了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条款,那么他们应该严格遵守这一约定,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然而,如果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仲裁条款或者该条款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应当提交至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房地产合同纠纷通常涉及到不动产权益的争议,因此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则明文规定,此类纠纷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在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仍有机会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来确立仲裁条款。但如果合同当事人之间仍然无法就仲裁事宜达成共识,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将归属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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