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潍坊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房屋出售过程中的“一房二卖”现象时,受害方当事人可选择与卖方进行友好磋商解决问题,或求助于法律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亦或者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当遇到此种情况时,购买者有权请求解除已经签署的房产买卖协议,同时要求卖方归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补偿,以及对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购买者还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总额两倍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卖方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从业人员,那么在此类情况下,购买者将无法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仅能要求卖方退还其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补偿,并对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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