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交定金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房过程中如若发现房屋实则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依据法律规定坚决拒绝接收此房屋,并需要详细记录下该情况,妥善保留与之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采用拍照等技术手段,将房屋质量不合格之处予以记录。针对这一问题,购房者须查阅其签署的购房合同,特别是其中涉及到房屋交付时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及相应的退房条款。倘若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购房者便可依照合同中的约定,选择退房或要求开发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
然而,若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甚至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购房者的日常居住和使用,那么购房者有权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以及赔偿损失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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