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可以不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达成购房协议的那一天,有必要支付首次付款。若您仅支付了首次付款却未签署相关合同,则应提高警惕。若您仍然决定购买该房产,则可保留相关的付款凭证,例如在收款收据上详细注明为购房的首次付款,以及所购置的具体房源信息。
然而,在此之前,还需了解开发商未能签署合同的原因。倘若该房产并无预售许可证,那么其销售行为便属违法;若连五证都无法提供齐全,我们强烈建议您放弃购买,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