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温州土地面积缩水情况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买的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相差超过了3%,则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房款以及已支付购房款的利息;或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此时卖方需向买方双倍返还超过部分的房价款。而如果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相差未超过3%,则应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卖方需要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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