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购买商品住房之际,您可能会广泛接触到与出售方之间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
然而,在这个复杂的流程中,冲突与矛盾难以避免。为了妥善应对这些问题,下面我们将介绍五种常见的解决方法,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首先,我们建议您从建立买卖双方的良好沟通开始。协商解决无疑是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策略; 其次,您也可以考虑寻求中介机构的协助来公正合理地处理此类纠纷。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购房,而许多具有资质认证的房屋中介机构也会主动为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提供担保服务。因此,在面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您可以先尝试请求中介机构介入调解和解决,然后再根据约定由中介机构依法追究涉事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再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向上属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尤其是在您发现出售方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房屋,或者住宅的建筑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向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就显得尤为重要; 最后,如果您发现卖方涉嫌伪造房地产权证或实施其他欺诈行为,您有权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并交由他们依法处理。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