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产品质量层面存在的瑕疵与问题,其对应的赔偿措施往往可以涵盖以下三个主要部分:
首先,假如由于房屋建筑的主体架构质量未达到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标准,从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按照预期日期进行交付使用,又或是虽已实际交付使用,然而经严格核实、全面检测后发现房屋主体架构确实存在着显著的质量缺陷,那么此时购买方有权依法行使权利,主张解除购销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其次,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环境的正常使用,购买方亦可采用类似的法律手段撤销已签订的购销合同,同时向卖方索要经济上的补偿。 最后,当交付给买方使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若在有效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负有责任对其进行修复工作;若卖方有意逃避修复责任,或者在提出合理修复期限内拖延修缮行动,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购买方有权自行启动修复程序,或者寻求第三方协助处理,而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及修复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相关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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