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正本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详细情况分析如下:
首先,若购房交易过程中尚未完成预售登记程序之前,您不慎遗失了购房合同,只需要依法取消余下的购房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即可解决问题; 其次,若是在已经完成预售登记且正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过程之中,发现购房合同不慎丢失的话,那么就需要及时地在当地官方媒体上发布合同作废的公示公告,同时必须保证这一公告在三个月期限内有效。待三个月期限届满之后,您可以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相关部门,申请注销先前所签订的那份购房合同,然后再依照法定程序重新签署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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