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回迁因规划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行政裁定程序。如对于拆迁方与被拆迁者或拆迁方与被拆迁者,以及被拆迁者与房屋租用者之间未能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关于补偿及安置方面的争议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此时,人民法院将不受理此类案件,并会通知相关当事人可依循《拆迁条例》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裁定申请。
2、通过法律途径取得公正结果。如果涉案拆迁当事人对上述裁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向上诉裁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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