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的上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屋产权争议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所述:房屋产权争议诉讼时效为三年时间,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开始算起;若权益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的时限,则诉诸人民法院寻求援助将非但得不到支持,甚至可能面临被驳回的风险;
然而,涉及不动产所有权以及登记返还财产等方面的争议,则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