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已经备案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过程中,如遇到需解除合约却又难以确定具体处理时限的复杂情况,此时倘若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那么作为买方就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果断地终止物业买卖合约,同时向开发商追究责任,以确保自身的经济利益免受损失。在这样的特殊情境下,我们可以将其总结为以下三大方面:
首先,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 其次,如果所购买的房屋存在严重的、无法通过修复手段解决或者即便经过修复仍然达不到双方事前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结构性问题; 最后,由于开发商方面的不当行为,导致买方无法按照正常程序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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