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的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中,若开发商存在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两位买家的情况,此举无疑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种情形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判定:
第一步,需对该房屋是否已经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加以核实;若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则应当对比分析哪方购得者实际支付了全部或绝大多数购房款项; 最后,依据双方签署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方能得出最终获得该房屋所有权的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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