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多年没有过户起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因购置物业之后未能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引发矛盾时,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妥善处置:
首先,当事人应当向出售方进行深入咨询和仔细了解未及时完成证书更换工作的确切原因,这将为随后展开的谈判和沟通策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如果在房地产交易合同当中已经确立了对过户逾期事宜产生的违约金的明确约定,那么应该严格依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再者,若是合同中并没有针对此类情况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或者相关规定含糊不清,那么就需要参照已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为金融机构设定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取标准来计算相应的违约金; 最后,如果经过多次催促并且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无法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可以依法解除相应的房屋销售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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