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退房技巧有哪些法律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者只有在下列特定情况出现之时,方可享有法定权利要求退回所购买的房产:
1.实际测量得出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中所载明的面积相差之绝对值超出了3%。 2.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给购买者。 3.开发企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方案,从而导致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以及朝向等方面受到实质性影响。 4.开发企业在出售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之前进行了预售活动。 5.开发企业所交付的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其质量状况严重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 6.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或者无法按时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7.购买者提出的贷款申请未能得到银行的批准,同时合同双方对于付款方式的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8.合同中预先设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在实际情况下得以满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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