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提前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购房者需向开发商提交书面退房申请。购房者可以采用挂号邮寄、发送传真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将退房意愿传达给开发商。若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引发退房事宜,开发商应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倘若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关于退房事宜的赔偿细则,则按照合约条款进行妥善处理,如果合同规定的补偿金额无法完全覆盖实际损失,购房者还有权对此额外追究赔偿责任。
2、开发商需要在收到退房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手续办理。当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请求之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并负责协助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相关的购房合同手续。 3、开发商需在收到退房申请后立即退还购房款项。开发商在接到购房者的退房通知后,必须尽快将所有购房款项归还给购房者,同时还须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未能顺利完成上述事项,自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之日起的第十六个自然日开始,直至购房者成功收回全部购房款项为止,开发商每日都应对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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