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法拍房的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务必按时搬离所涉房产。当涉及到房屋遭受法院强制拍卖的情况时,身为被执行方的您必须时刻关注并及时采取行动,将房屋迁出现有地址。若您有意维护自身房产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主动与执行法院取得联系,或者与提出执行申请的申请人进行深入磋商,以期尽早解决债务问题。在债权人获得充分清偿后,他们有权撤回申请,从而使执行程序得以终止,您的房产也可因此避免被强制拍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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