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购房清算账户可以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定金是完全有可能退还的。当由于特定情形或政策变动,以及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商业合同,或是对于协议及其附加条款的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以致无法正式签署合同时,则该类状况所引发的后果不被视为由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此时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其支付的定金;
然而,若卖方违反了约定,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作为补偿。反之,如果是买方违反了约定,那么其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退还,并且需要按照定金的规定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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