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潍坊平阔台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逾期交付之维权事宜,通常情况下,业主应采取一定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首先,业主应积极履行催告职责,通过书面形式敦促开发商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同时对于因逾期交付而造成的损失,亦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其次,若在业主催告后的第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房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此时业主便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合同撤销权,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约关系,并要求其退还所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款项,此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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