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焦作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的特殊处理路径,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针对出卖人交付的不合格房屋: 1.实质履行义务:倘若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地产在地基基础工程以及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存在着质量瑕疵,这些问题若是能够通过加固等技术手段得到有效修复,且保证其不会对建筑物的安全性构成潜在威胁,那么购房者便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出卖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2.解除合同关系:当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时,如无法通过修复措施予以解决,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关系。 3.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若出卖人所交付的房屋未能达到标准,无论是购房者期望实质履行义务还是申请解除合同,均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侵权责任:若因交易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受损方有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选择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亦可依据其他相关法律寻求侵权责任的补偿。 第二步,关于已经交付使用却发现质量问题的房屋: 1.已经交付使用但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若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购房者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工作。所有因此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损失,均应由出卖人承担。 2.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基本居住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关系并获得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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