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高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之规范,当涉及房地产争端时,当事方可根据预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
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各方未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或约定失效,亦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已提交至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争议案件,如具备调解可能性,应先进行调解程序,除非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在仲裁机构作出最终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之后,各当事方均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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