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整体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主要针对于尚未建设完成的楼盘进行预售处理,在此种情况下,待房屋建设完毕并投入实际使用之后,同时预购方需支付完整的购房款项,方可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而正式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适用范围则是针对房屋已顺利完工且经过验收合格,成功领取到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行为。若购房者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预售合同,那么在约定的交房日期到来之际,便无需再次签订正式合同,可直接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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