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协议书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定金是无法退回的。
然而,在下述特定情形中,定金是能够被退还的: 首先,若是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出售给了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购房者无法顺利完成正式签约手续,那么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支付两倍于原定金额的定金作为赔偿; 其次,假如开发商未达到商品房销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或者因为其自身的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房屋购买合同,进而使得该合同最终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归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并且对由此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再者,如果买卖双方仅因为在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正式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最后,若认购意向书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且买卖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当归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然而,若开发商已经满足了商品房预售所需的法定条件,但购房者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者便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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